热点关键词:企业商务调查 | 竞争对手调查 | 企业综合诊断 | 企业债权调查 | 
E-mail:3438299059@qq.com  Tel:0731-85228007  18890007007
重婚的法律特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6-30   浏览:

1、重婚侵害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婚姻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重婚行为直接违反上述规定,破坏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2、重婚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两种情况:

  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3、重婚主体分为两种:

  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重婚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一是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二是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到有配偶者的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人不构成重婚。



上一条: 婚外情调查取证应该注意些什么
下一条: 婚外情调查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联尔睿 ◆ 最新资讯
LianErEui NEWS
Copyright © 2019-2024  长沙平克顿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壹号座品A栋1514室 
电话:0731-85228007 手机:18890007007  联系人:欧先生   
网址:www.cspkd.com 
网站ICP备案号:湘ICP备20220237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