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婚外情的鉴定一配偶一方或有婚外情之异性所作之书面材料(1) 双方之间的通信或一方的日记以及记录婚外情事实的其他书面材料。如果白纸黑字中记载能够清楚、完整地反映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可以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2) 当婚外情突然暴露或家庭冲突加剧时,有婚外情的配偶或异性写下“保证书”、“道歉信”和“承诺书”,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有足够的证据否认书面材料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法官通常会将其作为判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显示配偶一方有婚外情和异性的各种照片
例如,记录他们亲密行为的照片,如在公园和剧院等公共场所拥抱、握手和接吻,也可以证明存在不正当的异性关系以及配偶的过错。
(三)能够证明婚外情的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例如,谈话中有婚外情的一方的配偶承认与第三方有婚外情,在自己家中安装了摄像设备,并拍摄了配偶与婚外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
4.短信
配偶和第三方之间的婚外信息。
鉴于这类证据的两个突出特点,一个是难以保存,另一个是稳定性差,易于删除或编辑,难以通过一般技术手段找到
第三,很难直接证明谁是短信的发送者和接收者。短信应尽可能保存在收到的手机存储器或存储卡中,并经公证处公证,以备日后使用。
5.通信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等通信软件的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通信,发现大量夫妻有婚外情,但这些证据也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无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问题。
因此,这两种证据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打印或公证截图后,只能作为辅助证据材料,帮助证明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6.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材料可以进一步鉴别(1) 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房地产公司关于两人租赁、支付物业费、水电费等的相关证据(2) 邻居、保安和其他同居服务人员的证人证词
(3) 警察记录和警察记录
在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如果发现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他们可以打电话给“110”以“发现卖淫嫖娼行为”等理由报警,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房子,然后询问并记录,
就这样,证据由公安机关提供,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它避免了当事人自己进入他人住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并可以在将来向法院提交证据。法官已接受配偶和第三方同居的事实。7.我们可以进一步识别重婚的证据(1) 以夫妻名义共同进行的婚姻登记、举行婚礼、子女户籍申报、购买、出租房屋等行为
(2) 亲友作证
2、 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
1.行为一般婚外情
指除同居或重婚外,男女之间以及婚外异性之间普遍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2.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的是配偶和异性在婚姻之外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以夫妻的名义。
3.重婚指配偶与婚姻以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以夫妻名义是否是区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关键。至于什么是“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 他们像对待丈夫和妻子一样对待对方,比如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2) 例如,他们向邻居和朋友介绍他们的夫妻关系,并在社会上以夫妻的身份出现
(3) 其他公众人士也认为这两人是夫妻。